一、领导决策
(1)单位领导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(人员素质、管理水平、硬件条件、业务活动的影响程度、内部需求等等)和外部要求(国家的要求、所处地区的要求、上级部门的要求、相关方的要求等等),来决定是否贯彻执行,环境/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。
(2)通过体系认证可规范当前组织的管理工作,系统化地将日常繁杂的工作简约,减少重复劳动,提高管理效率。
(3)领导要决定是否依靠自身力量建立管理体系,还是聘请管理专家来帮助,指导建立管理体系。签订有关培训协议。
二、成立工作组
为保证环境/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,宜在单位管理层的领导下,成立专门工作小组(可挂靠在安全环保部门),目的是为了推进体系建立,集中研讨策划、文件编制、体系运行指导、检查、内审安排等等。
三、人员培训
(1)环境/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培训
(2)环境/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培训。
(3)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摘要培训。
(4)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知识培训
(5)安全生产知识培训。
(6)职业病防控知识培训。
(7)EHS文件编写知识培训
(8)内审员的培训、考试、发证。
四、初始状态评审
对本单位环境/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调查,包括:
(1) 环境因素/危险源的排查、识别与评价。
(2) 专业机构对本单位所做的环评、安评、卫生评价等等。
(3) 现有的管理文件状况(上级文件、本单位红头文件、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等)。
(4) 识别相关方要求、沟通渠道。
五、体系策划与设计:
(1)制定适合本单位发展宗旨的环境/职业健康安全方针、目标。
(2)管理体系覆盖范围(组织机构、业务活动、区域场所等)
(3)明确各部门、各岗位的职责。
(4)制定改进管理方案。
六、体系文件编制:
(1)文件体系构架的策划(分体系或多层次等等)。
(2)EHS综合管理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文件、应急预案的编写。
(3)明确文件的编写内容、范围、分工、进度、审查、批准发布。
(4)编制适用的体系运行过程的记录表单(纸质、电子版等)。
七、体系试运行
(1)新编体系文件的培训、岗位能力考核。
(2)安排适宜的监视和测量(内容、频次、责任人等)。
(3)试运行中不符合的纠正/预防措施,整改、验证。
(4)应急预案(培训、演练、评价、改进)。
(5)与相关方的沟通。
(6)数据分析、合规性评价。
(7)体系运行记录的保持(实物、纸质、电子版等)。
八、内部审核
(1)内部审核前的准备(审核组的成立,日程安排、能力和技巧的培训,内审检查表编写等)。
(2)内部审核的实施、审核报告、不符合报告、整改、验证。
(3)内部审核活动的评价、改进。
九、管理评审
(1)评审管理体系的方针、目标适宜性。
(2)管理体系的建立、运行、保持的有效性。
(3)后续改进趋势和资源配置充分性。
十、外部审核
(1)审核前的准备(时间、人员、资料、其它事项)。
(2)第一阶段审核(主要是审查管理体系策划、建立的适宜性、充分性)及问题整改。
(3)第二阶段审核(主要是收集管理体系运行证据,评价符合性、有效性)及问题整改。
(4)获取证书。
(5)获证后体系维护和持续改进。